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乐鱼游戏app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3-26 04:14:0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为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产品布局全面,借助于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业资源优势,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拥有丰富产品及完整解决方案的芯片设计企业。
(1)AC-DC芯片,是将输入交流市电转换为特定的直流输出电压,给终端设备稳定、可靠、高效地供电,主要使用在在各类充电器、适配器、家用电器、工业电源、数据中心电源等领域。
(2)DC-DC芯片,是将一个直流电压转换为目标所需直流电压的电源控制器。公司目前DC-DC产品已覆盖大部分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网络通讯、数据中心及汽车等应用。
(3)驱动芯片,用于驱动、控制器件及模组的工作状态,可分为LED驱动芯片、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栅极驱动芯片等:
1)LED驱动芯片,是驱动和控制LED电流功能的芯片,通过直接或间接检测负载电流并与参考基准比较的方式去调节开关频率或开关管的导通时间,实现对LED所需电流的控制,属于恒流驱动芯片,主要使用在于通用照明、智能照明、中大功率商业及工业照明、LED背光等。
2)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是用于实现各类电机的控制、驱动与保护,可大范围的应用于家用电器、园艺工具、机器人、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不仅先后推出了业界首创的直接交流-交流(DAAC)芯片以及内置定位传感器硬件闭环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还陆续推出针对高压和低压直流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的高性能SoC芯片。
3)栅极驱动芯片,大多数都用在为各类功率器件(例如IGBT、MOSFET、GaNFET、SiCFET等)提供栅极驱动的专用芯片,是实现各类电力电子拓扑的基础芯片。公司产品根据隔离方式可分为非隔离型驱动芯片与隔离型驱动芯片,根据驱动方式可分为电压型驱动芯片和自适应电流型驱动芯片,主要面向工业、通讯、数据中心、汽车等应用。
(4)线性电源芯片,是一种直流线性电压调节器,输入电压能够被其调节为特定的比输入电压小的输出电压。LDO为线性电源芯片的一种,相比传统方案,LDO可将压差调节至更小的水平。LDO能保护电路中其他部件免受外界噪声造成的电压、电流突变造成的损害,低压差、低噪声等特性使得LDO在工业、医疗、汽车、航空航天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大范围的应用。公司目前主要研发方向为高压智能/超低静态功耗/低压大电流等高性能线)电池管理芯片,公司研究的产品覆盖了电池保护芯片、模拟前端芯片及充电管理芯片。模拟前端芯片、电池保护芯片大多数都用在电池状态监控和电池单体均衡以防止过充、过放、过流和短路等故障;充电管理芯片用于完成电压转换、调节,电池充电管理以及过压过流保护等功能。公司目前主要布局模拟前端芯片、电池保护芯片和充电管理芯片,主要使用在于便携式、可穿戴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动工具、无人机、动力电池组、户内/外储能等领域。
(1)放大器,包括运算放大器、差分放大器、电流检测放大器等。信号放大是模拟信号处理最常见的功能,在各类电子电路应用中十分广泛,一般是通过运算放大器连接成专用的放大电路来实现。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高压放大器、高精度放大器、低功耗放大器、隔离型放大器等,应用于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数字电源、光伏、汽车及可穿戴电子科技类产品等。
(2)转换器,用来完成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的相互转换,包括模数转换(ADC)和数模转换(DAC)两种。公司主要布局高精度、低功耗、多通道等数模转换器,面向工业自动化、通讯设备、医疗设施、电网电力、仪器设施等领域。
(3)传感器,是一种能把现实中的光、温度、湿度、压力等物理或化学量转变成便于利用的模拟电信号的器件,涵盖十分广泛,如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磁传感器、光传感器等,公司主要布局温度传感器、磁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等,普遍的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服务机器人、数据中心、光伏、汽车、可穿戴电子科技类产品等。
(4)隔离芯片,是将输入信号进行转换并输出,以实现输入、输出两端电气隔离的一种安规器件。公司主要布局数字隔离芯片,还可以与栅极驱动芯片、接口芯片、运算放大器等形成隔离驱动、隔离接口、隔离采样等高性能、多功能芯片方案,主要面向信息通讯、电力电表、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
(5)接口芯片,是基于通用和特定协议且具有通信功能的芯片,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子系统之间的信号传输,可提高系统性能和可靠性。接口芯片分为隔离与非隔离两种,公司在USB&Type-C、I2C、隔离RS-232/485、隔离CAN等不同接口标准均有布局,其中在USB&Type-C方面已推出产品并成功量产。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和销售,生产主要是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具体如下:
在Fabless经营模式下,集成电路的研发环节是公司业务的核心,公司成立了设计部、系统应用部、工艺版图部、品质与工程部等。设计部按产品规格和工艺规则设计电路内部参数,系统应用部负责定义产品规格与产品验证,工艺版图部负责制定工艺规则及版图设计,品质与工程部负责测试程序设计以及可靠性考核。同时,公司针对不一样的产品线设立产品线经理。产品线经理负责对应产品线的整体规划,同时协调各资源部门推进新产品研发进程。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将自主研发的集成电路版图委托晶圆制造厂商进行晶圆制造后委托中测厂商进行晶圆中测,中测完成后晶圆委托封装和成品测试厂商进行封装和成品测试,完成芯片的采购及生产流程。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以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企业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至计算机显示终端,辅以向部分计算机显示终端直接销售产品的模式。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同时公司会对经销商进行信息收集和统一管理;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1集成电路”;根据《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的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广泛,随着消费电子、工业控制、通讯计算机、新能源汽车等终端应用市场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全球集成电路市场的需求量稳步提升。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计未来几年,伴随着以新能源、5G、IoT、车联网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的推广,更多产品和场景将需要植入芯片、存储器等集成电路元件,集成电路产业将会迎来逐步发展,预计2023年全球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将达4,313亿美元,同比增长5.7%。
受益于全球半导体产业链第三次转移以及国内制造业的成长,中国国内各应用领域对国产集成电路产品的使用需求日渐增长,同时在中央和各级政府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的驱动下,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得以快速成长。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2017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为5,411亿元,2021年增长至10,458.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规模为8,928亿元,同比增长18%。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电子等市场需求的不断的提高,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快速,未来五年将以1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8,932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下游应用场景丰富,覆盖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网络通讯、数据中心、汽车电子等相关领域。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1年全球模拟芯片行业市场规模约586亿美元,中国市场规模约2,731亿元,占比七成左右,中国为全球最主要的消费市场,且增速高于全球模拟芯片市场整体增速。相较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国产模拟集成电路仍然处于销售规模较小、自给率较低的状况,进口替代的空间巨大。慢慢的变多的本土厂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产品、技术升级,在研发技术与商品市场导入方面实现了快速成长,在汽车、工业、通讯等相关的新兴起的产业不断寻求更大的市场空间。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6年至2025年,中国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将从1,994.9亿元增长至3,339.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89%。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基本的产品为电源管理及信号链芯片,布局全面,覆盖AC-DC、DC-DC、驱动IC、线性稳压器、电池管理、放大器、转换器、传感器、隔离芯片和接口芯片等多个产品类型,并逐步形成高性能一站式芯片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性能处于模拟芯片行业较为领先的水平,尤其在电源管理领域,公司的技术水平突出,许多核心产品的综合性能已达到了国际标准。同时,公司是国内少数实现高串数电池管理系统AFE芯片技术突破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可覆盖110V以内储能及电池系统应用。
2023年,基于对公司研发及产业化能力的认可,公司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资质。公司亦取得Aspencore颁发的“电源管理芯片公司TOP10”、“全球电子奖一年度功率半导体/驱动器产品”等奖项。
凭借领先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公司产品已进入众多行业头部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应用场景范围涵盖电工照明、家用电器、安防监控、网络通讯、个人电子、工业新能源等众多领域。
公司将继续紧跟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利用研发能力及头部客户等优势,不断拓展新的产品布局及核心技术,致力于为用户更好的提供高效能、低功耗、高可靠性、高集成度、稳定品质的产品和完整的解决方案,推动模拟芯片行业的性能提升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头羊和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物联网、智能设备和电子设备的应用和普及,AI应用、大数据、无人驾驶等新兴起的产业的逐渐发展,终端应用设备和市场对模拟芯片的性能、体积、设计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模拟芯片行业向着集成化、差异化、数字化等方向发展。
随着人们对电子设备便携度要求的逐步的提升,产品外形及体积变得更轻更薄。这些日渐增长的需求对便携式设备的电子电路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减小设备的尺寸,又要保持比较高的转换效率。对于模拟及数模混合芯片在更小空间的应用和更小尺寸的终端产品下,能够完全满足同等甚至更高功率效率的需求,已成为行业发展的方向。
随着国产替代的浪潮不断推进,国内新兴模拟芯片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但大多数公司起步时都是采取“内卷”通用模拟芯片来快速获取现金流的方式,组建专业开发团队、转向设计专用模拟芯片、提升产品的技术门槛,面向工业自动化、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走专用化、差异化、应用高端化路线是国内模拟芯片行业下一步发展的趋势。
模拟芯片的输入和输出均为模拟信号,其控制内核也以模拟电路居多,引入数字控制器内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在同类常规模拟芯片中难以实现的功能。近年来凭借调试灵活、响应快速、高集成度以及高度可控的优势,以数字控制内核为特点的新一代数模混合芯片以高端服务器和通信设施应用为主导,逐步拓展至其他更多应用领域,已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47.11万元,同比上升10.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7.27万元,同比下降150.2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来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真实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有关人员严格保守秘密,未发现提前泄露报告内容的情况。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2023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做了有效监督。根据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编制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都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能够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2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4. 公司审计部将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6.23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0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23.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07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号)。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有余额差异为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与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动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芯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入1,391.14元、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478.81元,前述合计产生利息收入1,869.95元尚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结算专用账户(银行账号:),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获取该账户的注销回执,因银行内部问题于2024年2月6日正式完成销户,在此期间该账户为停止支付状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9,090,504.34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不存在持有未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6,247.8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24,957,6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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